|
|||||
本栏因涉及人体艺术图片,社会尚有争论,请未成年人勿进入本图片栏目。 毫无疑问,面对人体艺术这样一个虽然历史悠久,但在我们思想观念中仍为超前的东西,说它没有争议,那是自欺欺人。说它争议不大,判断标准差异不大,那也是掩耳盗铃。
二、虽然裸体不等于色情,艺术的裸露与淫秽有质的区别,但即使如此,依然建议会员欣赏正规网站的图片。 本栏只发有艺术审美价值的人本图片和养眼图片,附有关规定供发帖参考: 1、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七条将有淫秽、色情内容的物品分为三类:一、淫秽物品是指具有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。只有达到法定数量才构成犯罪。二、有关人体生理、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。三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、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。
另附1:最高法院、最高检察院出台《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 另附2: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关于鉴定淫秽录相带淫秽图片有关问题的通知
---此帖由青春守护神在2007-11-8 20:24:49编辑 |
|||||
编辑 收藏 举报 主题管理 | |||||
|
|||||
编辑 回复此楼 举报 帖子管理 | |||||
|
|||||
支持 |
|||||
编辑 回复此楼 举报 帖子管理 | |||||
|
|||||
编辑 回复此楼 举报 帖子管理 | |||||